日前有男子帶著一家人出去玩,行駛國道三號驚見駕駛蛇行,橫跨三個車道,甚至指控對方惡意逼車將近兩分鐘,車內80歲母親及孩子都嚇壞,事後到警局檢舉交通違規,警方會依據個案認定最高罰三萬六千,及扣牌六個月。

李先生強調,這名惡意駕駛持續逼車長達兩分鐘,行駛距離將近兩公里多。他感到非常困惑,因為他並非龜速行駛,而是保持正常速度,卻莫名其妙遭到針對。他特別擔心自己80歲的母親,因為她心臟裝有節律器,若當下嚇昏了可能會有生命危險。
據法規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者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停在車道中,可處最高3萬6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還可以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當事人也能提告強制罪。只是載著妻小出門,遇到這種危險駕駛,還好沒出狀況,但還是希望 對方得到教訓,當事人向警方檢舉,希望別有其他用路人受害。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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