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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車庫!控租客超速、妨礙安寧 管委會要「強制搬離」

記者 徐郁惇 顧守昌 / 攝影 武紹隆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1 18:08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1 19:32

租客承租一棟台南的透天厝,沒想到卻接連被反應製造噪音、車速過快等問題,甚至管委會制定新的住戶公約,控訴租客妨礙安寧、違反速限,要求她30天內強制搬離,房東也要扣除押金,但這名租客提供影片,喊冤自己沒有車速太快。

租客與鄰居的爭執起因於開車出門時被指控車速過快。(圖/TVBS)

 

租客與鄰居的爭執起因於開車出門時被指控車速過快。當租客駕車離開車庫時,鄰居的小孩發出尖叫,隨後租客收到標示「危險駕駛」的改善通知。在此之前,鄰居已投訴租客無故製造噪音。雙方站在門口溝通時,鄰居抱怨租客洗澡水聲太大導致無法入眠,認定這屬於「妨礙安寧」行為,並指控租客車速過快威脅孩子安全。這些投訴最終導致房東要求租客在30天內搬離,同時扣除押金。

這些投訴最終導致房東要求租客在30天內搬離,同時扣除押金。(圖/TVBS)


 
租客出面為自己辯護,強調自己車速並未過快,也沒有「妨礙安寧」,平時租金也按時繳納。她表示:「清洗露臺,水濺到樓下去,也是被曲解說我惡意的想要拿水去潑他們的小孩,30天完全都不在家,就被貼第一張說我妨礙安寧的單子。」租客反控管委會聯手打壓,甚至在未通知開會的情況下新訂「住戶公約」。儘管租客拒絕簽署,房東仍以違反公約為由要求她搬離。

儘管租客拒絕簽署,房東仍以違反公約為由要求她搬離。(圖/TVBS)


租客進一步表示:「你說我違規,但是你沒有辦法舉證,就要把我的押金全部扣除,再來是管委會就都是這邊鄰居自己組成的。」對此,梁家瑜表示:「當時候房東和房客所簽訂的租賃契約,並沒有約定終止租賃契約的條款,包含違反規約這件事,那房東依法就不得隨意中止租賃契約,也不得隨意沒收押租金。」目前租客能否拿回押金、房東是否有權要求搬離,如無法達成共識,最終可能需要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租客# 車速過快# 噪音# 管委會# 住戶公約# 妨礙安寧# 押金# 房東# 搬離# 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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