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信義香堤大道週末街頭藝人表演盛況中,新心劇團因表演位置與申請點位不符而遭北市文化局開罰,引發爭議。團長表示,原因是原定表演點位旁有發電機及柴油,為顧及觀眾安全才移動位置,卻在兩天內收到3張共3600元罰單,更面臨累計3點記點可能導致半年無法演出的處罰。文化局則強調,街頭藝人必須在申請的指定位置表演,否則即屬違規行為。

團長表示,當他正準備開始表演時,文化局巡查人員和警察突然出現要求他移回原位。他解釋道:「因為有這個發電機在這邊,有安全疑慮,所以我們才移到旁邊。那今天我們移動這邊,哪裡違法?」團長進一步表示,他的表演道具包含單輪車、大球、抬高腳單輪車以及五米長的蹺蹺板,要立即移動相當困難。
然而,文化局藝術發展科方股長表示,燈柱88號的位置並非街頭藝人可以申請的展演點位,街頭藝人可使用的申請展演點位是在88號燈柱的對面,有相關點位可以做申請。對於團長所說的發電機占用問題,文化局認為街頭藝人仍應在申請的位置表演,否則就屬於違規。
這次爭議導致新心劇團團長在兩天內被開立3張罰單,每張罰金1200元,共計3600元,對於假日出來表演的街頭藝人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更令團長憂心的是,累計3點記點可能導致他在半年內不得演出,嚴重影響生計。雖然團長認為自己是為了觀眾安全而改變表演位置,但在文化局立場,這樣的行為仍屬違規,雙方各有堅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