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歲的劉姓男子在桃園中壢市區連續兩天行竊手機,第三天竟因穿著同一件白色外套再度現身而被警方逮捕。這位失業男子先是在路上偷走一支價值3000元的小米手機,隔天又到手機店內趁機摸走一支萬餘元的蘋果手機。當他第三天再度在案發地點附近徘徊時,被巡邏員警認出並當場逮捕,兩支尚未轉賣的手機也在他身上被找到,讓他人贓俱獲。

這起手機竊案的犯案手法相當大膽。監視器畫面顯示,身穿白色外套的劉姓男子進入店內,發現無人看管時,竟自行拉開抽屜摸走一支手機後離開。根據被害店家表示,劉姓男子當天進店時拿著一支狀況不佳的二手機,聲稱要以三、五百元賣給店家。店家拒絕收購後,他表示願意將手機送給店家,隨後離開。店家指出,劉姓男子會觀察店內是否有人,行為相當詭異,應該是預謀犯案。
當警方逮捕劉姓男子時,他曾試圖狡辯手機是透過交換方式取得,而非偷竊。面對警方詢問手機來源時,他支支吾吾地表示:「應該是他不要然後我就換」,但說法前後矛盾,最終無法自圓其說。

桃市中壢警分局中福所長李舜程表示,警方已取回被害人遭竊的手機並發還,全案警詢後依竊盜罪嫌依法偵辦。據了解,劉姓男子最近失業,打算偷手機轉賣換取金錢,但因過於貪心,還沒來得及賣出贓物就先被逮捕。這起案件再次證明,即便是看似精心策劃的犯罪,最終仍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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