唾液快篩已成為警方緝毒的新利器,自上路以來,台北市與新北市警方已分別使用超過570個和400個試劑。新北市三重一名男子因違停在紅線遭警方盤查,不僅在車內發現喪屍煙彈,唾液快篩也呈現陽性反應。雖然快篩能有效揪出毒駕,但每次測試需耗時10至20分鐘,讓外界質疑其效率是否還有改善空間。此外,唾液快篩的使用必須符合特定條件,包括當事人為駕駛、查扣毒品、聞到毒品氣味或駕駛坦承吸食毒品。

近年來,毒駕案件頻繁發生,造成許多無辜家庭破碎。警方為了更有效打擊毒駕,開始使用唾液快篩,相較於傳統方法,能更快驗出駕駛是否吸食毒品。目前,台北市各分局依查緝能量發放30至100劑,總計約2000劑,19天內已使用570個。新北市各分局發放40至150劑,總計超過2000劑,同期使用超過400個。其他地區如花蓮,總共配置200劑,其中花蓮分局和吉安分局就占了一半。
唾液快篩的使用有嚴格條件,除了當事人必須是駕駛車輛外,還需符合查扣毒品、聞到毒品氣味或駕駛坦承吸食等條件之一。雖然唾液快篩上路不到一個月,各分局已陸續使用,成效明顯,但每次驗測需要10至20分鐘,這段時間難以確保嫌犯不會趁機逃跑,因此外界認為仍有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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