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慶祝竟成違規行為!兩對情侶清晨從桃園夜衝合歡山武嶺看日出,在武嶺亭前燃放煙火,煙霧瀰漫嚇壞遊客,有人報警處理。警方依《國家公園法》開罰3000元,太管處統計,去年武嶺違規燃放煙火事件多達8件,今年已6件,顯示遊客仍缺乏國家公園禁止燃放煙火的認知。浪漫舉動觸法,實在不應該!


8日清晨6點多,合歡山武嶺亭即時影像拍下有人在武嶺放煙火的畫面。當時在武嶺亭上欣賞日出的遊客們看到這突如其來的煙火表演都感到十分驚訝,有人拿出手機拍攝這一幕,但由於煙霧太大,許多遊客不得不往後退避。所幸有民眾意識到這樣的行為不妥,立即撥打電話報案。

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到現場,發現放煙火的是一輛保時捷的駕駛。地面上散落著煙火的碎屑,車輛後車廂內還有煙火盒。面對警方詢問,駕駛坦承是他燃放了煙火。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這群人共有4人,是兩對情侶分乘2輛車,從桃園出發,清晨3點就開始夜衝前往武嶺看日出。

這趟從桃園到武嶺的行程,距離約200至300公里,車程需要3至4小時。這兩對情侶特別準備了煙火,想要在看日出時放煙火慶祝,他們聲稱不知道在國家公園內不能放煙火。

太管處合歡站主任張淑貞表示,合歡山武嶺屬於國家公園範圍,法規明確禁止放煙火、放鞭炮、燒金紙等行為。若違規者因此引發森林火災,還將面臨刑事與民事責任。太管處統計資料顯示,去年武嶺就發生了8件違規燃放煙火事件,今年加上這起已有6件。

雖然想製造浪漫氣氛,但以違規行為作為慶祝活動的方式實在不妥。這起事件再次提醒大家,在國家公園內必須遵守相關規定,保護自然環境,避免因一時興起而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