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林姓女子,因不滿星巴克的王姓女店員請她到出餐口取餐,竟直接在門市內大聲辱罵,甚至接連2次朝著女店員潑灑冰拿鐵,事後還要求店家補上2杯飲料,讓店家不滿提告。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林女涉犯強暴侮辱罪,日前判處林女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民事部分,判賠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不滿被要求「到出餐口等咖啡」 她當眾潑飲羞辱店員
判決指出,2023年10月19日上午,林女到常去的星巴克咖啡廳消費,但她卻因不滿遭王姓女店員要求至出餐口取餐,林女突然理智線斷裂,直接在大庭廣眾之下大聲質問「憑什麼」,甚至辱罵店員「智障」、「腦袋裝屎」,讓女店員當場嚇傻。主管見狀雖然出面緩頰,但林女卻仍不肯罷休,直接拿起冰拿鐵朝著店員潑灑,事後還氣憤捏扁杯子,要求店家再補給她2杯咖啡,店員不甘受辱,最後氣憤提告。
訴訟過程中,林女起初辯稱女店員曾將咖啡潑到自己腳上及衣服,她只是想還原當時場景給店長看,但隨後又改口案發當下沒有看到女店員,聲稱是「不小心潑到她」。但法官檢視監視器畫面,並未採信林女說法,認定林女涉嫌公然侮辱,且行為具高度羞辱性,犯案後態度惡劣也未與被害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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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酌林女去年度並無所得,名下也無資產等情形,刑事部分依強暴侮辱罪判處她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民事部分則須賠償女店員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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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