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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幼兒園」教中文、台語!寶媽怒告求償百萬:不想輸在起跑點

編輯 張哲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07 09:0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0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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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大直嘉蒔幼兒園」被控全美課程廣告不實。(圖/翻攝自Google Map)

不能輸在起跑點!台北市一名洪姓婦人因希望女兒能接受「全美教育」,不惜砸數十萬元供愛女至歷史悠久的「何嘉仁幼兒園」學習,但在讀了3個學期後,卻發現課程中竟有安排穿插教學中文和台語,認為遭到欺騙,氣得求償166.8萬餘元。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幼兒園並無涉詐欺違約、廣告不實等情事,因此駁回洪婦告訴。
 

全美幼兒園另教「中文、台語」 寶媽怒告

據判決,洪婦主張,2023年1月,因希望女兒能在學語言的黃金時期接受「全美教育」,因此選定歷史悠久,常見全美幼兒園廣告的「何嘉仁集團」。在確認課程皆由外師授課後,便安排女兒進入集團旗下「大直嘉蒔幼兒園」就讀。

 
然而,在讀了3個學期後,她卻發現課程中竟「安排台灣老師教學中文及台語」,她氣得表示,就是不希望女兒像自己一樣,因幼年家中沒有條件,導致沒學好英文錯失很多機會,希望女兒能在語言關鍵期贏在起跑點。此外,洪婦還為女兒另聘一對一外籍美語家教,每天1小時,費用為1200元,持續1年,總計花了54萬7500元。

但不曾想園方卻未提供全美教育,還違法聘僱不具幼保資格的外師進行教學,讓她打擊甚深,自責不已,深覺沒有保護好女兒,提供應有的教育,向幼兒園連帶求償學費、精神慰撫金30萬元,總計83萬4255元。

洪婦更稱,幼兒園不法侵害她的權益,影響幼兒身心發展,惡性重大,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請求一倍懲罰性賠償金,共計166萬8510元。
 
 

幼兒園曬對話鐵證駁:婦人完全知情

幼兒園則反擊稱,洪婦女兒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就讀期間,均有提供作息表、當日課程照片或影片給洪婦,且也確實讓家長知曉幼兒園師資有台師及外師,授課方式則包括使用國語、台語及多國外語。

在2024年3月15日的家長座談,洪婦亦未對授課方式、內容、師資提出質疑,還安排女兒續讀3個學期。甚至在6月13日,她還在「家長回覆欄」指出,因家庭因素不讓女兒續讀時寫下,「女兒很喜歡何嘉仁上課,嘴裡一直喊不願意離開同學和X老師」、「逛遍大直幼兒園設備目前還是何嘉仁最好最新,尤其老師很棒,媽媽特別感謝X老師,女兒體弱,這一年半就讀期間,好險有X這位資深的老師協助照顧。」顯見對幼兒園師資及使用語言並無爭議。

而洪婦拍的廣告看板雖提及「全美」二字,但屬「交易上可容許之吹噓、噱頭或誇張」,最後還是要以合約內容為主。園方也解釋,所謂全美課程,是指除法語、日文、中文課程外,其餘課程均融合英語教學。況且婦人所指看板,還是在女兒離園後才臨時拍攝,與入園就讀無關。
 

法院認幼兒園無詐欺、廣告不實 判家長敗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發現幼兒園確實有主打「全美課程」向家長行銷,但雙方契約上並未有關外師應全程提供美語教保服務的約定,且洪婦曾詢問:「如果外師請假的時候,你們用什麼方式取代課程?」當時園方就清楚回應:「如果外師請假,我們還是有請其他的外師來代課,除非是臨時請假,就會由當班中師代課喔!」沒有保證全程由外師美語教學。

 
另台北市教育局回函內容僅提幼兒園廣告看板有違反幼教法令之虞,並非認定已有違反幼教法令之事實。至於外師不具幼保資格是否有違就業服務法,應由主管機關裁罰,幼兒園並無違約。因此法官認定幼兒園並無違約或故意詐欺,判洪婦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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