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蘇姓男子深夜在碗粿店吃宵夜,沒想卻遇到許姓男子帶著張姓女子與林姓男子、郭姓男子前來用餐。張女當即向男友林男哭訴曾遭蘇男性侵,氣得他夥同眾人將對方帶至一處屋內拘禁毆打,還逼迫其「射滿一杯子」方可離開,見蘇精盡人亡,也無法達成,就要求簽署5萬元和解書。後來警方循線逮捕相干人等,但許男逃亡9年才落網,近日高雄地院審結,依妨害自由罪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吃碗粿遇仇家 他慘遭剃髮凌虐逼自慰
據判決,2015年11月9日晚間11時30分許,許男開車載著張女、林男、郭男到高雄鳳山區的一間碗粿店吃宵夜,正巧碰上蘇男也在此用餐。張女便將曾遭對方性侵的事情,告訴男友。林男聽後氣憤難耐,用完餐後一行人便在門口堵人,脅迫「知道你的住處,如果敢跑就去住處找你」,要求蘇男騎機車跟著他們進入一處民宅。過程中,幾人仍不斷朝蘇男施暴,唯蘇筋疲力盡,還是無法達到要求,幾人便以剃刀、刮鬍刀,剃除他的頭髮、眉毛,迫其簽5萬元的和解書,才結束這場號時2小時的凌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