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歲江姓女攝影師去年10月21日在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操作無人機,違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告的飛航禁令及高度限制,無人機高度接近台北101大樓約508公尺,超過法定上限120公尺,遭裁罰30萬元;不過江女遲未繳清繳清罰鍰,案經移送執行署桃園分署,桃園分署發現江女名下持有的股票額足以清償罰鍰,因而扣押股票,江女為保全股票,雙親在19日協助繳清罰鍰。
無人機超高飛行觸法 攝影師股票遭扣押
執行署桃園分署說明,江姓女攝影師設籍桃園市桃園區,去年10月21日在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操作無人機,由於該地區屬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告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區域,且江女同時違反「飛航高度不得超過400呎(約120公尺)」的法規限制,經查發現,江女操作無人機飛行高度竟與台北101大樓508公尺相當,嚴重超越規範。此次違規行為不僅違反《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及14等多項規定,更對鄰近飛航安全造成高度威脅,江女因此遭民航局裁罰新台幣30萬元,由於未在今年9月19日繳納罰鍰,案件於上月移送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分署調查發現她名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總額已足清償罰鍰,就在本月12日依法扣押,據了解,這其中包含台積電的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