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愛上小16歲潛水教練「豪宅纏綿」 千萬董座被戴綠帽獲賠
- 記者:林冠丞
- 發佈時間:2025.11.26 12:19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26 12:19
- 記者:林冠丞
- 發佈時間:2025.11.26 12:19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26 12:19
台中一名千萬董座遭妻子戴綠帽,愛人帶小16歲的潛水教練回家。(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一名年薪千萬的董座,為了賺錢養家,經常需要飛往中國與美國工作,留在台灣的47歲妻子,依靠丈夫的豐厚收入,每日過著貴婦生活,並以丈夫「長年不在家陪伴」為由拒絕行房,起初丈夫相當自責,但後續丈夫發現,其實妻子和小16歲的潛水教練,在自家豪宅內多次發生性行為,得知真相的丈夫心碎離婚向潛水教練提告,台中地院一審判賠150萬元,可上訴。
尪養家放妻守空閨 卻慘戴綠帽
據判決書指出,該名丈夫與妻子於2012年11月16日結婚,但丈夫因為工作需要,常飛往中國大陸或美國工作,妻子則不用工作,待在台灣家中,每日過著貴婦生活,且妻子也以長年不在家陪伴導致心理生病,要求丈夫不可碰她身體,信以為真的丈夫,自認對妻子有愧,開始活在對妻子的自責中。
只是丈夫意外發現,妻子跟小16歲的潛水教練,於2024年8月5日打牌時熟識,兩人進而在2024年9月中旬交往,並在豪宅內發生5到6次的性行為,最終於2024年11月8日吵架分手,不過潛水教練自稱,完全不知道對方已婚,但丈夫除了和妻子離婚外,並向潛水教練求償5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潛水教練侵害配偶權 得賠150萬
而妻子則坦承,兩人交往時,潛水教練知道自己已婚身分,並有相關對話截圖,表示離婚想法,潛水教練則回應,「妳本來跟我就不同世界,妳就該好好繼續當金絲雀」等隱喻式的語言,法官也認定潛水教練知情,侵害丈夫配偶權,考量一切情狀後,判潛水教練要賠1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