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港的金府路跟平治街口,21號晚上九點半左右,發生一起顧客攻擊店家,還翻桌的衝突,還好警方獲報及時趕到,衝突沒有擴大,而經過了解,原來是65歲的林姓男子吃臭豆腐時,點不到啤酒又嫌店家態度差,就動手打人。

21號晚上9點多,林姓男子在前一個地點飲酒後,又來到這家位於騎樓的臭豆腐店繼續消費。在用餐過程中,他想要點啤酒,但店家表示沒有販售。即使得到否定回答,林姓男子仍執意要求了三次,最後店老闆小聲說了一句「不要理他」,卻被林姓男子聽見,瞬間暴怒並動手攻擊老闆。

高市小港警分局漢民所長陳聖武表示,此案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項「加暴行於人」進行裁處。雖然店家最終選擇不提告,雙方也已經和解,但林姓男子除了必須賠償財損及醫藥費外,還將面臨最高18000元的罰鍰處分,讓原本只需花費百來元的消費,一下子增加了百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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