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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認定私地違停不開單被控圖利 陷憂鬱暴瘦20公斤 二審判罪還公道

記者 蘇珮語 / 攝影 陳盈仁 張家寶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20 12:12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20 14:05

台北市士林社子派出所兩名員警因未開單違停車輛而被控圖利,經歷三年訴訟煎熬後終獲無罪判決。這兩名員警當初接獲檢舉到場,因認定是私人土地而未開單並要求車主離開,卻遭檢舉人錄影並向地檢署檢舉。期間他們遭停職,月薪從原本的六七萬降至僅剩一兩萬,身心受創,其中一人甚至罹患憂鬱症,暴瘦20公斤。一審及二審法官均認為這只是行政疏失,並無圖利之實,判決無罪。

違停地點警認「私人地」未開單僅驅離。(圖/TVBS)

 
這兩名葉姓及應姓員警三年前因處理一起無牌車輛違停案件時,認定是私人土地而未開單,要求車主開走離開。這個過程被檢舉人全程錄下,並向地檢署檢舉他們涉嫌圖利罪。檢方認為他們消極不作為,依圖利罪提起公訴。

委任律師查克律師表示,當時車主向警察說明該土地是隔壁鄰居家的私人土地,警察認為既然是私人土地違規就不能開單,並非基於圖利車主的目的而不開單。這起事件發生在一個轉角處,兩名員警因不熟悉土地所有權問題,要求車主馬上離開,卻因此舉動讓他們經歷三年煎熬。查克律師進一步說明,其中一名員警因此事無法睡覺、吃不下飯,就醫後被診斷罹患憂鬱症,體重暴減20多公斤。被停職後,薪水從原本的六七萬或七八萬降至只剩一兩萬元,因為只能領本俸的半薪。從偵辦開始,兩名員警就無法好好生活,起訴後立即被停職,還要面對貪污指控,不僅身心受影響,連家計都難以維持。

一審法官認為,這只是行政疏失,並沒有獲取不法利益,處行政罰即可,因此判處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後,二審法官仍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圖利行為,上訴理由不成立,再度判決無罪。文林派出所所長馬奕桓表示,這兩名員警感到受委屈,對於獲判無罪感到開心。2025年8月第一次審理結果出來後,這兩名同事已先予復職。他說明,收到判決書後,將發還其他的半薪。這兩名員警復職已有三個多月,除了能繼續從事警職外,更讓他們欣慰的是法官還給他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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