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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粿王事件」范姜爆料構成誹謗? 律師舉案例成立理由曝光

記者 張貴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19 10:2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19 10:24
范姜彥豐指控粿粿外遇王子。(圖/翻攝自范姜彥豐、粿粿IG)
范姜彥豐指控粿粿外遇王子。(圖/翻攝自范姜彥豐、粿粿IG)

藝人范姜彥豐日前毀滅式爆料指控妻子粿粿出軌好友王子,雙方因此在網上互撕,其中有律師提醒,范姜爆料恐構成誹謗罪,遭網友猛酸「律師執照雞腿換的」。但巴毛律師今(19)天凌晨分享,證實有此判例。

誹謗罪成立要點

巴毛律師混酥團以「深夜法律鬼故事」發文,針對「粿王事件」是否構成誹謗分享,指出刑法的誹謗罪完整的規定為,「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II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III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真實案例誹謗成立

巴毛律師指出,之前讀誹謗罪的時候有看過一個案例,「某網美被爆料以前是酒店妹,網美一怒告上法院,結果法院判決認為被告有罪!構成誹謗!重點是判決理由寫說某網美雖確曾當過酒店小姐,但這涉及私德又跟公共利益無關!!所以還是要罰,誹謗成立了,當酒店妹也法院認證了。所以就是一個殺人100自損3000的故事。」
 


#藝人#范姜彥豐#爆料#出軌#好友#律師#巴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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