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5年僅恩愛7次!人夫崩潰求離婚 法官搬《禮記》准了

  • 作者引新聞責任編輯張哲輔
  • 發佈時間:2025.11.18 23:47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18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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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一對夫妻,結婚近5年僅7次性生活,法官以《禮記》飲食男女准許離婚。(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南投一對夫妻婚後感情破裂,結婚近5年僅有7次性生活。丈夫指控妻子拒絕行房、鎖房門、分房睡,甚至要求他貸款買車、房屋抵押,讓他壓力爆表、身心俱疲,決定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引用《禮記‧禮運篇》「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認為婚姻已無法維繫,判准離婚。

根據判決書,男方與妻子於2020年3月16日結婚,婚後同居於南投埔里。丈夫表示,兩人4年多婚姻僅有7次性行為,妻子常無故鎖門拒絕同房,導致夫妻關係疏離,且其原生家庭又希望能早日生育,讓他倍感壓力。

此外,丈夫控訴,妻子要求婚後房屋設定抵押貸款,並要求他再以名義貸款60萬元為她購車,但分期未準時繳納,導致他飽受銀行追款壓力。隨後妻子更以進修為由搬往外地,鮮少返家,雙方實質分居超過2個月,因此他認為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

女方則回應,雙方確實性生活不協調,她因身體不適與心理因素拒絕行房,但若事先約定仍願意配合。至於貸款部分,她強調是雙方合意,並已在教會調解下簽訂還款協議,不解丈夫為何仍提告。

法官審酌後指出,雖然性生活頻率無統一標準,但《禮記‧禮運篇》提到「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夫妻間的親密關係屬人之基本需求,若長期無法滿足,婚姻自然難以維繫。考量兩人婚後4年多僅7次行房,且已分房分居、感情淡薄,已無相互扶持之意,判決准予離婚,並命妻子償還60萬元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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