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林姓小貨車駕駛長期不滿鄧姓檢舉人多次檢舉其違規,2024年12月13日中午在路上與對方狹路相逢後,尾隨並以言語威嚇「你再拍啊」、「你他X的不想活了嗎?」。事後鄧姓檢舉人跑走並向林姓駕駛提告求償12萬元。案經審理,因林姓駕駛未到庭也未提出陳述,高雄地院簡易庭法官判決須賠償12萬元,可上訴。
檢舉人遭遇追逐威嚇 法院判賠12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鄧姓檢舉人主張,林姓駕駛因長期遭檢舉,去年12月13日中午12時許,兩人在高雄路上相遇,林姓駕駛突然將小貨車攔至檢舉人機車前,並下車怒吼「你再拍啊」、「你他媽的不想活了嗎」。鄧姓檢舉人當場受驚,急忙加速逃離現場。
事後,鄧姓檢舉人認為自身遭受不法侵害,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林姓駕駛賠償12萬元。林姓駕駛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未提出任何書面陳述。高雄地院簡易庭法官審酌雙方學經歷及收入,認定林姓駕駛對他人造成威脅,判決賠償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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