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港區某國中代理老師黃男與同校劉姓女老師分手後,想求復合結果遭對方拒絕,一氣之下竟竟拿改造手槍及電擊棒闖入學校朝劉女開了3槍,所幸均「卡彈」。劫後餘生的劉女報警,經高雄地院審理,黃男依殺人未遂判7年6個月,黃男不服上訴遭駁回,全案定讞。
不甘戀情沒了 黃師多次求復合卻遭拒絕
判決指出,2023年黃男到高雄小港區某國中擔任代理老師,與劉女相識後交往,不過才短短三個月兩人就因個性不合分手。不甘戀情沒了,黃男多次在校園攔住劉女盼望復合,卻都遭對方拒絕,多次打擊下黃男由愛轉恨,購入改造手槍及瓦斯槍在2024年6月26日下午衝到學校埋伏。
由愛轉恨埋伏校園開槍均「卡彈」 殺人未遂罪判刑
眼見劉女現身準備騎車離開,黃男現身從腰間拿出改造手槍朝對方開了三槍,所幸均「卡彈」。劫後餘生的劉女趁隙逃跑求救,黃男也被趕來的警方逮捕。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黃男1、2審均依殺人未遂罪判處7年6個月徒刑,他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判決駁回,全案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