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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參加生日趴遭硬上!5同學圍觀不救 噁喊「一個一個來」

編輯 伍芸彤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08 23:05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08 23:05
男大生在生日趴性侵女同學,在場5男竟圍觀不救。(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男大生在生日趴性侵女同學,在場5男竟圍觀不救。(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洪姓男大生,2021年9月4日在林姓男同學家舉辦生日派對,並邀來陳男同學、小美(化名)參加,席間小美不勝酒力到房間休息,洪男竟尾隨進房內性侵得逞,在場的5名男同學發現後不但沒阻止,還在一旁圍觀,其中陳男更趁機伸手撫摸,案經最高法院宣判,洪男涉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陳男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月、緩刑3年,全案定讞。
 

女同學喝醉 壽星假關心真性侵


判決書指出,壽星洪男到林男屏東住家辦生日趴,邀同班同學陳男、張男及小美參加,共6男1女一起喝酒、唱歌,直到凌晨2點多小美喝醉想睡覺,先行上樓休息,沒想到洪男竟假借關心入內,不顧小美拒絕硬上。
 
 

5男圍觀還伸手 排隊一個一個來


樓下的5男發現兩人消失,便上樓找人,意外撞見洪男在性侵小美,竟進入房間在旁觀看、嘻鬧,還趁機伸進小美隱私部位,洪男完成犯行後提出「要一個一個來」,叫其他人先離開,由陳男先裸身進入房間,在遭小美拒絕後陳男停止性侵行為,小美隨即跑到廁所打給友人求助。

一審法官依洪、陳、林3人共同犯強制性交罪,各處8年、5年、7年6月徒刑,其餘2人無罪。上訴二審後,法官認為陳男因目睹上開性行為起了色心,在洪男完事後在未取得小美同意下襲胸,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個月,緩刑3年,洪男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徒刑,在場其他人因證據不足無罪。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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