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彰化縣一名李姓男子將駕駛小客車停靠在便利商店前,靠車門掩護DIY,時間長達10多分鐘,路人見狀後報警,彰化地院近日判決出爐,依公然猥褻罪罰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
路人看到嚇一跳 速報警抓人
根據判決書指出,李男在今年6月17日的晚上,開車前往便利商店前,自己下車打開車門,半開著車門在路邊DIY,即便路人經過也仍持續該行為。警方獲報後隨即調閱監視錄影器,李男的猥褻過程全被拍下。警方從影片中看到,有路人經過車前時,李男會稍微收斂動作,等待人群變少再繼續動作,猥褻行為長達10多分鐘。警方根據監視器所拍攝的車牌號碼鎖定李男身分,且通知他到案說明。
李男稱「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
李男表示,他也不知道自己會做出猥褻行為,稱對該便利商店沒有針對性,事後也感到十分後悔。彰化地院認為,李男在偵查時坦承不諱,但他的猥褻行為違反《刑法》第234條第1項之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40天,以易科罰金換算,需繳納4萬元罰金。《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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