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歲洪姓男子於花蓮玉里市手持大菜刀在街頭遊蕩,引發民眾恐慌並緊急報警。事發於深夜時分,該男子在玉里市圓環不斷揮舞菜刀後,又沿光復路繼續前行。警方迅速趕抵現場,成功將其制伏。經調查,洪男雖未飲酒但精神狀況不佳,聲稱是為參加廟會活動而攜帶菜刀。儘管未造成人身傷害,但因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已被依法送交法院裁處。

警車經過圓環後,終於發現了目標。警方小心靠近,並立即採取行動。員警手持警棍,大聲喝斥洪男停止行動。在現場,多名警察協同合作,反覆命令洪男「趴下」、「不要動」、「腿打開」、「手放後面」,最終成功將其壓制,並帶回警局進行後續處理。
玉里分局玉里所長曾毓涵表示,警方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將洪男帶回警局實施管束,訊問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花蓮地方法院裁處。調查發現,洪男家住玉里,當時雖未飲酒,但精神狀況明顯不佳。
當被問及為何手持菜刀在街上遊蕩時,洪男解釋說他是要去參加廟會活動。雖然他的行為並未直接傷害任何人,但已造成公眾極大恐慌。根據相關法規,洪男必須為自己的不當行為承擔法律責任。這起事件提醒大家,即使無意傷人,公共場所攜帶危險物品的行為仍可能觸犯法律,危及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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