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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查獲廚餘養豬!市府重罰206萬、1700違規豬禁運15日

責任編輯 余冠蓁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07 09:25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07 09:25
新北市林口區一處養豬場違反防疫規定,遭查獲未經蒸煮的廚餘。(圖/翻攝自新北市政府官網)
新北市林口區一處養豬場違反防疫規定,遭查獲未經蒸煮的廚餘。(圖/翻攝自新北市政府官網)

新北市政府聯合稽查小組昨(6)日凌晨主動前往林口區一處養豬場進行稽查,查獲業者違法餵食未經蒸煮的廚餘;該業者分別經營兩處養豬場,合計飼養約1,700頭豬隻,卻違反防疫規定,使用同一套蒸煮設備處理廚餘,未經蒸煮即餵食豬隻,違法事證明確。

新北市政府表示,除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100萬元罰鍰外,再依《飼料管理法》裁罰3萬元;兩場因為為同一場主,共計裁處206萬元,並取消業者禁餵廚餘期間的飼料差額及廚餘清運油資兩項補助。

 

稽查行動於6日清晨4時許發現可疑跡象,廚餘車停置於場外,車上共28桶廚餘,經開蓋檢視後確認均未經蒸煮,緊鄰場區內,原本應蒸煮廚餘的設備槽內,也裝滿未處理廚餘,還有4桶動物性廚油堆置於旁,疑似作為豬隻飼料;場主坦承違規的行為,承認將廚餘攪碎後未蒸煮即直接餵食。

新北市聯合稽查小組當場勒令封鎖違規設施,並命令將所有廚餘運送至新店焚化爐銷毀,避免疫情風險擴散;廚餘採樣後,也已送交台大實驗室進行初篩檢驗。

 
新北市聯合稽查小組當場封鎖違規設施,禁止再啟用。(圖/翻攝自新北市政府官網)

隨後通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陳駿季指示,針對該業者採取限制上市措施,違規豬隻全數進行15天移動管制,禁止上市;新北市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強調,為避免非洲豬瘟疫情傳入,不得有任何心存僥倖行為,將持續加強稽查,對違規者絕不寬貸,並依規定連續裁處,嚴防疫情破口。

已針對業者採限制上市措施,違規豬隻進行15天移動管制。(圖/翻攝自新北市政府官網)

本文由《引新聞》授權提供
 

#非洲豬瘟#豬瘟#新北市#林口養豬場#養豬場#廚餘處理#防疫規定#豬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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