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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行動不便經營柑仔店屢遭檢舉 網友揪用「新台幣」幫忙下架

記者 謝宛庭 / 攝影 施協源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06 17:36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06 22:41
非故意!泡麵飲料過期,遭民眾檢舉挨罰6萬元。(圖/TVBS)
非故意!泡麵飲料過期,遭民眾檢舉挨罰6萬元。(圖/TVBS)

一間位於新北中和圓通路上經營近七十年的傳統雜貨店,近期因販售過期商品而遭連續檢舉處罰,引起社區關注。這間小店由一名70歲、行動不便的老翁經營,今年4月被衛生局開罰6萬元後,上週又再度被檢舉。消費者得知情況後,紛紛前往以購物方式協助老翁檢視商品,同時呼籲顧客購買時主動留意效期,發現問題直接向老闆反映,而非檢舉造成高額罰款,讓老人家難以負擔。

非故意!泡麵飲料過期,遭民眾檢舉挨罰6萬元。(圖/TVBS)

 
這家雜貨店架上擺放著泡麵、飲料、零食、雞蛋,甚至還有小玩具,是典型的傳統柑仔店。雖然經營規模不大,卻因商品過期問題頻遭檢舉。老闆年事已高,走路一跛一跛非常吃力,維持著這間由祖母傳下來的店面。

老翁的弟弟表示,由於人手不足,無法隨時幫忙整理商品。他解釋道,有時候因為忙碌無法協助整理,而老翁身體狀況不佳,常常五六點就不得不關店,沒有人可以輪班替換。為了提醒顧客,店內櫃檯也特別貼出告示,請顧客注意商品效期。

有民眾對此情況表示理解但也指出現實困境,認為雖然同情老翁,但法規確實不允許販售過期食品。據了解,這位老翁未婚無子女,近年來因身體狀況不佳,無法有效管理店內商品。親友表示,過期商品都是老翁自行吸收損失,並非刻意販售。
 

面對這樣的情況,老翁的親友懇請消費者在購買時多加留意商品效期,若發現過期品可直接向老翁反映,而非檢舉導致高額罰款。他們坦言,一次六萬元的罰單對於小本經營的雜貨店來說實在難以承受,希望能獲得社區居民的理解與支持。


#傳統雜貨店#過期商品#檢舉處罰#老翁#效期#商品管理#社區關注#規模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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