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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臨停黃線買水果!「凌晨」遭取締控擾民 警:撤銷罰單

記者 李潔 / 攝影 王華麟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04 17:43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05 01:19

新北市一名駕駛於凌晨二點多,把轎車臨停「黃線」購買水果,卻被警方直接開罰。該駕駛陳先生表示,當時車輪都在黃線內,只因車尾觸及紅線而被開罰,且該黃線距離公車站不到2公尺,為何警察沒先勸導就開罰,質疑這裡根本就是交通陷阱。對此,莊分局回應將主動撤銷罰單,並向交通局反映此路段的標線問題與爭議。

車輪全在黃線內,駕駛凌晨臨停買水果挨罰單,控警刁難。(圖/TVBS)

 
陳先生指出,當時警察未進行任何勸導就直接開罰,讓他感到不滿。他強調當時是凌晨兩點多,路上幾乎沒有車輛,且他本人就在車輛旁邊,警方完全可以先行勸導,讓他將車移開,而非直接開單。陳先生質疑警方的執法標準,表示警車也有違停,卻以執勤為由合理化。陳先生表示:「凌晨兩點二十幾分還有人檢舉我,不是很誇張嗎?」警方則回應是執勤過程中發現違規而非檢舉。陳先生認為在他就在車旁的情況下,警方應該先行勸導而非直接開單。

經查,該路段位於新北市新莊中華路,白天車流量相當大,各種違規停車情況普遍存在,包括停紅線、停轉角,甚至有車輛直接停在公車停靠站內,警方這一年來取締將近50件違規。陳先生被開立的罰單顯示違規法條為「在公車招呼站十公尺內臨停」,罰款600元。實際測量該黃線與公車站的距離,不到2公尺。陳先生對此表示:「這本來就是陷阱,公車站牌前如果要禁止停車,就應該整條畫紅線,讓大家都知道不能停車。現在多一個黃線,我們停車時會注意到黃線部分是可行範圍,所以就盡量停在那裡。」

新莊分局回應指出,雖然該車輛確實在公車站十公尺內,但當時停在黃線上,而晚上八點到上午七點屬於非禁止停車時段。此外,該停車行為並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或引發事故,依法警方得以勸導代替舉發。考量到標線設置存在爭議,新莊分局決定主動撤銷此張罰單。


#黃線# 公車站# 交通陷阱#罰單#違停#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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