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多年前偵辦賣淫案時,私下脅迫女證人陪睡,遭判刑並廢止律師證書,卻仍自稱律師受託辦理訴訟,涉嫌違反律師法、詐欺遭起訴。台中地院16日開庭時,吳否認犯罪,稱如果要詐騙,應會脫產使用人頭帳戶。一名被害女子當庭痛罵他知法玩法,浪費大家時間來開庭,騙了好多人。
61歲吳傑人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28期結業,2006年偵辦妨害風化案,傳訊從事援交的女證人,事後以討論案情、吃飯為由,帶到溫泉旅館共浴並性交;2012年1月被依貪污罪判7年6月確定,經法務部2021年11月18日廢止律師證書。
律師資格遭廢 吳傑人承攬訴訟再涉詐欺
台中地院16日開庭時,吳男否認犯罪,辯稱名下有3間房地產,若想詐騙應先脫產,再以人頭帳戶行騙,且我國法律沒禁止非律師、律師等人共組團隊,該團隊有行政、業務人員,這些人未必都有律師資格,他對當事人稱「有律師團隊」,沒有騙人的意思,以及他之前是律師,後遭廢止資格,別人繼續稱呼他律師,也沒違反經驗法則,主張無罪。
被害人當庭痛罵「知法玩法」
一名被害女子到庭,當庭控訴吳很可惡,害了很多人,大吼吳男犯意明確,虧他當過檢察官、律師多年,知法玩法,事證這麼明確,為何還要耗費他們被害人時間一直來開庭。因被害女子激動不已,法官、檢察官、被告辯護人都加入勸說,最終法官諭知退庭。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