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承租嘉義市房屋,約定2023年10月20日開始,每月租金1萬2千元,租約為期一年,屋內含家具家電。而租期屆滿後,林男退租。殊不知房東檢查時發現,房屋內冰箱、洗衣機、床架等物品全數被林男雇請的搬家公司運走,傻眼提告。經審理,嘉義地院認定林男侵占,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可上訴。
「一卡皮箱」入住裝潢房 家電全被搬光
林男於2023年10月20日簽訂嘉義一間房子,租期一年,每月租金1萬2千元。屋內擺放冰箱、洗衣機、床架等家具家電,林男可直接入住,無需添購額外設備,「一卡皮箱」即可入住。2024年10月19日租期屆滿前,林男提前通知不續租,並於期滿前搬離。
隔日房東進屋檢查時,發現傻眼一幕,原本屋內的家具家電幾乎全數消失。經查,這些物品皆由林男僱請搬家公司運走,去向不明。房東相當震驚,認為僅出租房屋卻變成免費奉送家具家電,一狀告上法院。林男辯稱,租約簽訂時曾與房東討論不需家具家電,並表示房東同意自行清除,物品已報環保局當廢棄物處理。
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
法官審閱租賃契約及雙方通訊記錄,發現並無房東同意林男處理家具家電的相關約定。法院指出,實務上極少有房東同意承租人可自行處分屋內原有設備,因而認定林男行為構成侵占罪。考量林男坦承犯行,且雙方已調解,最終依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