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區某國小廖姓教師,教書資歷長達38年,只是2023年8月她遭到家長檢舉,控訴廖師會教唆學生打其他同學、洩漏個資及公然污辱學生等9大失職行為,校方調查後僅有一項不成立,認為「情節未達解聘程度」,決議停聘2年,廖師不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近日案件宣判,法官駁回廖師訴訟,可上訴。
廖師遭控9大失職 校方停聘2年
據判決書指出,廖師2023年8月9、10日遭學生家長檢舉,曾做出強硬要求學生向外師道歉;涉公然污辱,散布特定學生及家長情緒控管有問題,會殺人;學生安置班級及受教權侵害;詢問家長私事,請家長將學生轉學;煽動家長對立行政、鼓吹召開記者會。另還有散布學生心情日記,及洩露學生行為與家長個資;要求家長捐班費物品;學生小說發表會問題;教唆學生打其他同學等9大失職行為,校方調查後僅學生小說發表會問題不成立,其餘確有此事,但考量情節未達解聘程度,教評會決議停聘2年。
判決書列出失職行為
- 要求學生向外師道歉
- 涉公然污辱、誹謗,散布特定學生及家長情緒控管有問題、會殺人
- 學生安置班級及受教權侵害
- 與家長溝通過久、言語影響學生、指稱詢問家長私事、請家長將學生轉掉等
- 煽動家長對立行政、鼓吹召開記者會
- 散布學生心情日記及洩露學生行為與家長個資事件
- 要求家長捐班費物品
- 學生小說發表會問題(不成立)
- 教唆學生打其他同學
不服提訴訟 法官駁回
不過廖師不服提出訴願,經決定不受理後,廖師改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聲請確認停聘關係不存在,只是法官依一一審酌後,考量廖師有諸多不當且違法行為,違背教師職業倫理,情節非屬輕微,認定校方無違反比例原則,停聘2年沒有瑕疵,駁回廖女訴請,全案仍可上訴。《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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