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林姓男子因與未成年少女透過手機遊戲「傳說對決」認識後發生性行為,被控強制性交;2024年9月初,兩人相約見面,林男駕車帶對方至中壢某汽車旅館,少女家長因發現異常報案,檢方以少女聲稱遭強迫為由起訴林男,不過,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發現證詞矛盾且缺乏補強證據,近日判決林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少女遊戲認識林男 家長發現異狀報警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與少女於2024年9月初透過「傳說對決」互動結識,雙方先以遊玩、練角色為由約見面,林男開車接送少女後,前往中壢某汽車旅館,兩人發生性行為,少女返家後,行蹤異常被家長察覺,經追問後坦承經過,家長隨即報警處理。
檢方調查時,少女表示當時有以推拒、後退等方式反抗,並稱林男仍以手指侵入下體,檢方認定林男行為觸法,遂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少女也在偵查中指控「我側躺在摩鐵床上,被告洗完澡後就來床上找我,把我褲子和內褲脫掉、趴在我身上」。
不過,案件審理期間,法院發現少女在偵查及審理階段,對於是否自願脫衣、反抗情形及性行為細節等陳述多有出入,且雙方事後仍持續聯絡,少女還曾因玩偶被丟棄向林男索賠,並曾討論發生行為的細節內容。
少女承認並非遭強迫 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判林男無罪
法院指出,若屬違反意願,當事人應明顯拒絕或報警求助,而非事後頻繁聯絡,少女最終在法庭上坦承並非遭強迫,而是因擔心家長責罵才指控林男,合議庭認為證據不足,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林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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