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間托嬰中心因搬遷新址卻未申請舊址歇業,導致8名2至3歲幼童被通知不符收托標準,必須立即轉校!家長錯愕表示,托嬰中心原本允諾搬遷不影響續讀幼童權益,如今卻讓孩子面臨「學習空窗期」的窘境。縣府指出,當事業者舊址未提出歇業申請,新址又以新立案設立,形同兩間不同學校,因此無法讓幼童「續留原園」。社會處強調,若舊址持續營運將定期稽查,一旦違法最高可罰30萬元!

這起事件發生在彰化員林的一間托嬰中心,一位家長表示,他的孩子從1歲3個月就入園,現在已經2歲5個月。由於舊校區的地主要收回土地,托嬰中心蓋了新校區,但在開學第一天,家長被通知他們的孩子不符合收托標準,需要儘速尋找幼稚園。這讓家長感到十分錯愕,因為托嬰中心原本表示搬遷不會影響續讀幼童的權益。

根據現行法規,托嬰中心主要收托未滿兩歲的嬰幼兒,最高補助2萬3千元。2歲以上的孩子則應該改上幼兒園,但由於「幼幼班」數量太少,為避免學習空窗期,未滿3歲的孩子可以暫時續留在原托嬰中心。

面對家長的質疑,托嬰中心業者不願多做回應,但有老師透露這是一場誤會,目前已在協助8位孩子轉校中。彰化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長翁子玲表示,該托嬰中心原來是在103年12月完成立案,而另一家托嬰中心則是在今年9月8日完成立案,這兩家托嬰中心在系統中都是存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