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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懷怨恨!小11歲刺青男埋伏前任 看她出門就扯髮痛扁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12 13:55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12 13:55
台中一名30歲的張姓女子,遭前男友當街痛打,扯髮拖行。(圖/翻攝自社會事影音新聞)
台中一名30歲的張姓女子,遭前男友當街痛打,扯髮拖行。(圖/翻攝自社會事影音新聞)

台中市西屯區昨(11)日凌晨發生一起暴力事件,一名30歲的張姓女子,和有著半甲刺青的19歲鍾姓前男友在一起時就常吵架,未料兩人不愉快分手後,鍾男怒氣未消,心懷怨恨,竟在張女用餐的餐酒館門口埋伏,等到張女出門就衝上前當街痛扁,即使對方苦苦用淒厲叫聲求饒,鍾男仍大力扯張女頭髮拖行,攻擊約1分鐘後才和朋友開車離去,經轄區第六分局警方偵辦,鍾男於今(12)日上午遭逮,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送辦。

分手不愉快 前任見面爆衝突

據了解,張女跟鍾男過去曾有一段情,只是兩人在一起時就常吵架,分手也鬧得相當不愉快,昨日凌晨鍾男得知張女在漢口路二段與華美西街二段口餐酒館用餐,心懷怨恨的鍾男就前往埋伏,等到張女出門後,就上前動手打人。

無視求饒 恐怖前任當街扯髮拖行

只見張女遭鍾男狠狠壓制在地,不斷痛苦求饒「好了啦」,伴隨淒厲尖叫,但鍾男仍不管,持續扯張女頭髮拖行,一旁的張女朋友見狀曾嘗試上前阻撓,但被其他人阻止,整個過程持續約一分鐘,前男友才和同行友人開車離去。

警方9月12日上午9時將鍾男拘提到案。(圖/TVBS)

 
而第六分局警方獲報後,派遣12名員警前往,但抵達時鍾男已離去,警方先協助張女就醫驗傷,接著組成專案小組,透過圍觀群眾證詞逐一比對,以及調閱事發影片,9月12日上午9時將鍾男拘提到案。

經過偵訊後,第六分局警方依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嫌,將鍾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同時警方強調,鍾男因感情糾紛竟在大街上施暴,行徑相當惡劣,對於涉及情感暴力的案件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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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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