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違規穿越馬路釀成車禍後離開現場,導致一名女性機車騎士受傷的事件再次引發公眾關注。日前在新北市中和員山路,一名灰色上衣男子未走斑馬線突然衝出,造成25歲蘇姓騎士緊急煞車仍無法避免碰撞而摔車受傷。令人驚訝的是,這名行人在事故發生後自稱沒事便離開現場,且據目擊民眾表示,這已是該男子第二次在同一地點發生類似車禍,顯示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的嚴重後果。

附近民眾聽到撞擊聲後立即查看,發現行人已離開現場,出於安全考量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雖找不到行人,但表示會通知其到案說明。律師余韋德解釋,若未來行人對騎士提出主張,騎士可援引刑法上的信賴原則,主張她在行進過程中可以合理地信賴一般行人不會突然從路旁竄出。
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1至5月行人交通事故肇因中,「未依號誌標線穿越馬路」位居第一,共676件造成28人死亡;「穿越道路沒注意來車」排名第二,有334件導致6人死亡;第三則是「未依號誌、手勢指揮過馬路」,共121件造成11人死亡。專家提醒,即使行人自認未受傷,因違規穿越道路造成車禍,仍可能面臨刑責或被求償的法律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