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晚間接近12點,國道三號草屯路段出現一輛轎車不定時、不定向蛇行亂竄,最終撞擊前車後肇事逃逸,此行為最高可被處以36000元罰款。同日,國道一號岡山路段則有一名女性駕駛因車輛拋錨,竟徒手在車道上推車長達50米,且未放置三角警示標誌,危險行為令人傻眼。

國道三號草屯路段的蛇行事件中,該轎車如同失控的飛彈,在車道上任意左右搖晃前進。後方車輛駕駛雖不斷按喇叭、閃大燈示意,但肇事車輛絲毫不理會,最後還直接撞上前方的一輛轎車。名間分隊長李旺錫表示,駕駛與車輛發生事故後不應逕自離開現場,如果是人員受傷的案件,將會吊扣駕照1至3個月。所幸被撞的駕駛沒有因此失控或受傷,但肇事者在撞擊後立即逃離現場。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在國道上蛇行駕駛的行為最高可處36000元罰款。


這位女性駕駛選擇徒手推車長達50米,卻不願報警尋求協助,使自己處於高度危險中。根據規定,未擺放故障標誌最高可罰3000元。幸運的是,當時沒有其他車輛追撞,否則後果可能相當嚴重。
◤音樂劇魔女宅急便◢
◤你的早餐吃對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