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大公司高階主管小冠(化名),2023年11月11日凌晨前往某酒店消費時,趁坐檯小姐小美(化名)喝酒後意識模糊,將其性侵。酒店幹部「艾媽」事後塞給小美6千元紅包,稱「已經高於行情價」,要求她息事寧人,小美拒絕並提告,卻在審理期間不幸離世。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綜合驗傷單、監視器及多方證詞,判小冠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遭控性侵酒店小姐 公司高管辯「是雙方合意」
判決書指出,2023年11月11日凌晨2時至4時,小冠前往酒店點小美陪酒,期間小美曾去上廁所,回來後應小冠要求飲杯中的酒,沒想到喝完突然暈眩、四肢無力,小冠見狀趁機將其抱上大腿性侵得逞。案發後,小美立即向工作人員求救,並通知男友載自己去驗傷,隨後對小冠提告。
台北地方法院庭審時,小冠辯稱是雙方合意,強調小美當天只喝3瓶啤酒,意識清楚,兩人在包廂內一起聊天、喝酒,後來小美表示只要給多一點小費,就可以跟她發生關係,且員工結帳時也要他多付6千元小費。其律師則表示,酒店屬制服店,包廂內發生性行為常見,指出小美身上的抓痕不排除自行造成,且體內並未驗出許男DNA。酒店公關經理「艾媽」證稱,當天曾見小美跨坐在小冠身上,並稱她同意以6千元交易,錢款已收下。
酒店小姐遭侵犯 控酒店幹部「塞6千」息事寧人
然而,小美雖在案件審理期間已離世,但她曾在警詢時稱,自己的習慣是會將離開座位後的酒倒掉,但當天她從廁所出來後,對方卻堅持要她喝完手中的酒,沒想到喝完後感到意識模糊,接著被小冠抱到腿上跨坐侵犯,過程中她掙扎並大聲求救,小冠怕被包廂外的人聽到才停手。隨後,酒店員工進來詢問是否加時,發現她狀況不對,立即通報上層「艾媽」,並將她帶到其他包廂。
小美還稱,「艾媽」聽到她被強暴後,表示之前類似的狀況都拿4000元打發,但她拒絕接受,「艾媽」找了其他幹部談後,趁她還蹲在地上時,塞了6000元紅包表示「做這行難免會這樣」、「已經高於行情價」,要她把這件事吞下去,但她仍不願意收下錢,工作人員甚至將她囚禁在酒店不讓她離開,直到她哭著聯繫男友到場才成功脫身,並前往醫院驗傷。
員工揭1關鍵 法院判高管3年10月
另外,有資深員工透露,該酒店嚴禁小姐與客人進行性交易,並在小姐到職前會先說明清楚,但因為包廂是封閉式的,外場人員並不清楚包廂內有無性交易,不過發生狀況時包廂廁所有個鈴可以按,如果發生這類事情酒店雖然不會抽成,但會請小姐隔天不要來上班了。
法官審理後認為,小美寧願冒失業風險指控小冠,加上有驗傷單、監視器畫面及多位證人證詞佐證,認定小冠犯行明確,造成小美無可挽回的身心傷害,考量到小冠為公司高階主管、年收入約400萬元,且事後無悔意,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徒刑,至於是否有下藥情事,因小美坦承上班前有服用安眠藥,因此無法直接確定為小冠所致,未予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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