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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風機可A40萬!前麥寮鄉長勒索320萬 判5年6月 

記者 陳祁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26 11:0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26 11:13
前麥寮鄉長蔡長昆。(圖/右:翻攝自蔡長昆臉書)
前麥寮鄉長蔡長昆。(圖/右:翻攝自蔡長昆臉書)

雲林綠能傳弊案!達德能源集團向雲林縣政府申請設立風機發電,受到地方人士、部分縣議員的反對,該集團尋求時任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的支持,涉嫌以工程款夾帶賄款的方式收賄,昨(25)日雲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沈宗隆有期徒刑3年6月、王又民9年6月徒刑。經檢警擴大追查,前麥寮鄉長蔡長昆也涉及貪污,今天一審宣判5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4年。


能源公司施作遇抗議 恐損4300多萬 

達德集團以創維公司名義開發陸域風電,在麥寮鄉及臺西鄉陸續遇到風機施作抗議,影響下游包商工程,導致工程延宕,停工1月可能產生待機費、損失購置基座用地成本、額外支付風機放置臺中港租金、短少發電收益,損害可能高達4305萬6824元,停工日數越長將造成達德集團損失越高。
 

1支風機給40萬 蔡長昆勒索320萬

前麥寮鄉長蔡長昆,熟知達德集團懼怕勒令停工,或遭遇鄉民抗爭,無法如期施工,為謀取私利,利用其職務之便,使鄉民到工地現場抗爭,勒索達德集團,蔡長昆要求該集團1支風機給40萬,麥寮鄉總共有8支風機,可拿320萬元。
 

另外,陳英南為蔡長昆的友人,以自己能影響蔡長昆勒令停工的決定,或能夥同鄉民發動抗爭,進而向達德集團恐嚇,要求該集團給付「定作管路工程利益」,須將工程交由陳英南承攬,但因其不符合承包條件,而未取得承攬工程利益。

事後蔡長昆、陳英南均坦承犯行,此案經法院審理,蔡長昆犯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處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陳英南則犯恐嚇得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可緩刑2年。


#蔡長昆#麥寮鄉長#麥寮鄉#風機#台西#雲林#麥寮#沈宗隆#王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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