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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療男胸植人工血管!安全帶「繞頸違規」 遭罰3千逆轉免繳

記者 陳佳宜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24 13:30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24 13:30
劉姓男子因化療導致無法正常繫安全帶。(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劉姓男子因化療導致無法正常繫安全帶。(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劉姓男子因化療在左胸植入人工血管注射座,無法依正常方式繫安全帶,為減輕壓迫,於是他將安全帶繞至脖子後方;未料劉男開車上國道時,卻遭警方拍攝開罰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罰單,罰款3000元。劉男不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出訴訟。法院認為,因劉男身體特殊情況屬合理免責,判決撤銷罰單。

化療男無法正常繫安全帶 上國道遭開罰3000

劉姓男子於2023年11月16日下午2時,駕駛汽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246.1公里處,被警方拍攝發現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經移送台南市交通局裁處3000元罰鍰。劉男表示,因化療植入人工血管注射座,長時間正常繫安全帶會造成刺痛,只能將安全帶拉到脖子後方,且移動位置僅持續3至5分鐘。

台南市交通局指出,現場執勤員警確認劉姓男子未將安全帶斜穿胸前,反而繞至頸部後方,違反汽車駕駛人繫安全帶相關規定,因此依法裁罰。交通局強調,違規事證明確,裁處並無不當,並依規定開罰3000元。

醫院證實病情 結局逆轉免賠

法院審理時,函詢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證實劉姓男子於2022年7月植入人工血管注射座,醫院建議三至六個月內應避免左肩壓迫。法院指出,法規要求義務時,若無法期待人民遵守,則應免除該義務。依據相關辦法規定,劉男因身體特殊情狀,認定有免責事由。

 

法院認為,交通局未審酌劉姓男子的特殊情況,逕予處罰,於法未洽。劉姓男子的訴訟理由成立,判決撤銷原處分,因此免於繳納3000元罰鍰。


#化療#安全帶#罰單#撤銷罰單#人工血管#注射座#國道#罰鍰#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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