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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警車汰換門檻高「硬撐上路」 基層嘆:等出事才報廢

記者 蕭沁梅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23 17:3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23 17:52
警車疑煞車失靈,直接撞上大樓門口。(圖/陳冠宇攝)
警車疑煞車失靈,直接撞上大樓門口。(圖/陳冠宇攝)

台北市日前1輛服役超過14年的巡邏車疑因煞車失靈,失控撞上大樓門柱,造成民眾受傷。台北市議員曾獻瑩指出,根據規定巡邏車最低使用年限為7年、里程須超過12.5萬公里,未達15年不得報廢,但市區短途出勤、機車使用比例高,導致警用汽車難以達到里程門檻,迫使高齡車輛繼續服勤。對此,台北市警察局表示,已向內政部警政署建議修正汰換標準,警政署將等候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結果後再反映修正。

市區里程短 警車汰換困難

據警察機關車輛設置基準規定,巡邏車與偵防車最低使用年限為7年且須超過12.5萬公里,未逾15年不得報廢。台北市現有警用汽車1097輛、警用機車4156輛,機車數量為汽車4倍,市區距離短且多以機車出勤,巡邏車里程數成長有限。

曾獻瑩指出,警用汽車多數長期停放戶外,日曬雨淋下加速鏽蝕與機械故障風險,市府應正視基層員警安全,檢討汰換機制。2021至2025年間台北市警局共購入警用汽、機車2441輛,總經費達3億6173萬元,但去年僅汰換、購入11輛警用汽車,巡邏車年均汰換數不到20台。

基層警嘆「出事才報廢」 議員建議縮短門檻

曾獻瑩表示,在一台換一台及預算分配限制下,高齡車輛持續服勤,有基層員警反映,需等事故發生後才送修或報廢,因此建議縮短年限門檻、增加重點部件檢測,並建立即時回報與預警系統,避免讓員警和市民承擔隱形風險。

 

對此,台北市警察局說明,巡邏車自撞事故肇因目前仍調查中,經查該車尚未達汰換標準。市警局於2022及2024年曾建議警政署修正汰換標準,警政署表示將等候主計總處調查「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修正意見後再反映,並將加強員警駕駛安全宣導與訓練,防止類似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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