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姓男子因26年前持有大量毒品及寄藏殺傷力改造槍枝,於基隆市被警方查獲後,在信義分駐所遭拘禁。他的父親協助備妥機車,郭男趁員警不注意時跳窗逃逸,法院隨後發布通緝。多年未到案,因追訴時效已過25年,基隆地方法院日前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逃逸等罪判決免訴。
26年前遭警方查獲槍枝、毒品
根據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書內容,郭姓男子於88年4、5月間,受余姓男子請託,將一把殺傷力改造玩具手槍及彈匣、子彈三顆,寄藏於基隆及桃園多處租屋處。88年11月4日傍晚,郭男因持有大量毒品及電子秤等物品,被警方在基隆市逮捕,並帶回警局第二分局拘留。
父親準備機車協助脫逃
翌日警方帶郭男回信義分駐所調查毒品案件,他的父親前來探視,郭男要求父親準備機車協助脫逃,父親將機車發動後停放在分駐所前,郭男趁員警不注意時,從窗戶跳出並騎車逃逸,自此下落不明。警方於同月16日在桃園及基隆租處查獲改造手槍、彈匣及子彈。
追訴期過獲判免訴
郭男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0條第4項及《刑法》脫逃罪,經基隆地檢署提起公訴。法官指出,寄藏槍枝罪法定刑為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追訴權時效為20年,加計因通緝停止追訴期間4分之1,合計25年。追訴權時效於114年8月1日屆滿,法院因此判決免訴。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音樂劇魔女宅急便◢
◤你的早餐吃對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