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區2024年9月發生一起心碎死亡車禍,一名就讀東海大學會計系三年級的林姓女子,跟王姓學姐跨越行人穿越道時,林女遭巨業客運65歲施姓男公車司機輾斃,全案引起社會公憤。悲劇後近一年,台中地院今(13)日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施男對過失致死全數認罪,也不斷道歉求和解,只是林女母親委任律師劉建志表示,施男先撞擊林女並前駛,接著下車後只看見手,不確定林女頭部位置,結果還往前開,最後又倒車,過程中林女曾呼救,還沒死亡,質疑施男殺人不確定故意,請求變更為殺人罪,不過待合議庭審酌,雙方也排定近日調解。
過馬路遭公車輾斃 司機道歉求調解
回顧案情,林女跟王女2024年9月22日趁著假日相約出遊逛街,但21時14分,兩人行經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斑馬線時,遭左轉的施男公車撞上,由於撞擊力道強烈,王女受傷,林女傷重送醫死亡,台中地檢署也依過失致死起訴施男。
律師揭司機4行為 釀女大生慘死
對此,劉建志和林女家屬還原當下,指出施男撞擊林女後還往前開,接著才下車查看,但質疑施男「明明只看到林女的手在輪胎旁,沒有看到頭」,未料又再回到車上前駛,導致林女頭、胸被輾過,接著又倒車,且劉建志強調,林女在被撞至前駛期間,曾傳來呼救聲,無奈最終仍釀成悲劇,認為施男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請求變更罪刑法條。而施男回應,當下只看到林女的手在後輪,確實沒有看到頭,因為緊張和不想傷害她,才趕緊往前開,不往後開是怕輾到手,周仲鼎也補充,林女跟施男不認識,沒有殺人動機,檢警在調查時,勘驗監視器跟模擬現場狀況,都顯示沒有殺人動機
對於施男的回應,陳怡珊說明,施男沒有看到頭還貿然開動車子的行為,「難怪家屬不能接受」,不過是否變更起訴法條,合議庭得審酌有調查必要性再考慮,檢察官蕭佩珊表示尊重。開庭尾聲,施男透過律師再度道歉,並請求和解,劉建志則請審判長幫忙安排時間,於15時22分開庭結束。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