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院法官近期傳出法官知法犯法的案件。新任法官張浩銘先前不滿自己的調派申請被否決,利用法官論壇批評審理該案的法院和人事單位,被發現後卻謊稱電腦被盜,讓他不僅無法繼續仕途,還可能面臨7年誣告重罪。
據《鏡週刊》報導,今年5月,剛任高雄地院法官不到1年的張浩銘,利用化名「不吐不快」登入僅限法官公務電腦帳號的法官論壇發文,發出一則「特殊調動法官會議的程序是什麼?」的文章,批評否決他調遷案的新北地院,還指責新北地院的程序比審判還要粗糙,點名司法院人事處要出面回應。

張浩銘發布的文章詳述道,「最近有某法官申請特殊調動,從甲法院調動到乙法院,甲法院已經決議通過,乙法院是收人的法院,竟然表決不同意,席間還有學長姐表示乙法院是艱困法院,某法官的情況不適合來」「變向(相)的法官會議的程序跟審查,比審判還要粗糙。某法官的情況真的很艱困,但很遺憾乙法院的會議程序好草率。這樣乙法院統調(每年8月例行調動)的時候也可以不用補人了,有人想來還拒絕,不是很艱困嗎?」
短短一週內即有20多位法官學長姐發文,不僅沒有任何聲援,還以「大雷包」、「看不下去」、「過分放大自己」、「離職金預備備」、「人貴自知」等標題發文,批評張浩銘一分發到高雄就想調回台北,暗酸他不適合到辦案壓力大的北部法院。
張浩銘眼見風向不對,又另化名「我才是甲法院的某法官」發出1700字的長文和同事打筆戰,提及他月結案110件、4月結案69件,沒有積案、沒有遲延,沒有停滯、開庭不逾時,強調自己不僅每天工作8小時,除了加班的上限外,「以一個剛分發的菜鳥法官,從審卷、庭前筆錄、開庭、查找資料、研究法律問題,到最後撰擬判決,需要額外花多少時間,才能1個月有這樣的結案數字?」
張浩銘也在文章針對被指不敬業、非即戰力的說詞逐一點名回應,並強調非事實,呼籲不要道聽塗說、繪聲繪影及散布不實消息。他另外提及,不實消息已經影響到他的工作及家庭,又面臨親人離世,更應該出來為名譽澄清,「如果作為一個審判工作的法官,都無法捍衛自己的名譽,如何作為一個人民需要的法官?」
知情人士指出,此事件會被揭發,是有法官從發文IP(網路位址)追查,發現2篇文章因IP位址相同被列在一起,1秒即看出是張1人分飾兩角,且發文自我呼應與洗白,立即對他提出質疑。
依據法官論壇使用規定,發文者雖可匿名發文,但是只有具法官身分者才可以用公務電腦帳號登入,若是帳號被盜,恐造成機密資料外洩的重大資安危機,司法院資訊處立即啟動調查。張浩銘眼見事情鬧大闖出大禍,才坦承是他自己謊報。
司法院與高雄地院正研擬從重議處此案,若張浩銘遭認定涉及誣告,將面臨7年以下刑責。若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最重可能被送懲戒法院審理後汰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