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工人跨海來台控訴台灣企業在當地鎳礦工業區的開採行為,不僅造成環境污染,更引發嚴重人權侵害問題。工人們揭露了惡劣的工作環境,包括有毒煙霧瀰漫、防護措施不足及工安事故頻傳等情況。據工人表示,每月約有三成員工出現身體不適症狀,而這些問題背後反映出企業未盡人權調查責任。雖然國際間已有相關規範,台灣在企業海外投資的人權保障法規上仍顯不足,亟需改善。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法案政策主任劉李俊達認為,這些問題的根源在於企業未做好人權盡職調查:「這樣的全球供應鏈狀況其實源頭是什麼?源頭就是我們在進行這些經濟行為,在製造電動車、再生廠商這些行為,沒有做好人權盡職調查,沒有做好供應鏈管理。」值得注意的是,中華郵政是華新麗華的股東之一,顯示這些問題與台灣有直接關聯。立法委員指出,聯合國早在十年前就提出企業海外投資人權原則,歐盟近年也制定出具有裁罰效力的規範,但台灣至今仍缺乏有效的法律約束,僅停留在呼籲階段。隨著台灣推動綠色轉型,企業在國際供應鏈中的人權與環境責任也需要同步提升,以確保海外投資不會犧牲當地環境與人權。
遭控的台灣企業(華新麗華)表示,公司在印尼營運嚴格遵守當地法規,並積極與園區合作推動企業社會責任(CSR)項目。同時,公司全面檢視、修訂操作規範、加強安全操作與教育訓練,強化廠區防護與監控設備,確保未來營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