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眼!運將遭控照強光 還亮「殺魚刀」攔車

  • 記者王如襄攝影張志旻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05 15:44

行車糾紛事件在新北市新店區驚見運將持刀攔車,引發社會關注。一名三十二歲鹿姓駕駛指控,在新店永業路及新潭路一段附近遭到計程車司機以手電筒照射強光,甚至拿刀下車恐嚇。警方已介入調查此案,雙方各執一詞,計程車駕駛林姓男子則表示,因先前行車糾紛而起衝突,且刀具是釣魚用具,但警方仍依妨害自由罪嫌將案件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小黃運將遭控攔車,還拿殺魚刀理論。(圖/畫面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小黃運將遭控攔車,還拿殺魚刀理論。(圖/畫面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事發於新北市新店區,當時鹿姓駕駛行經新店永業路及新潭路一段時,發現後方不斷有刺眼藍光閃爍,嚴重影響行車視線。他回頭查看,發現是一名計程車司機手持手電筒照射。當鹿姓駕駛想要理論時,計程車司機竟下車持刀威脅,令他感到恐懼。

由於事發地點周圍多為山區,晚間車流量稀少,附近住戶也多在屋內休息,鹿姓駕駛擔心若發生暴力衝突難以求救,因此選擇立即倒車離開現場,不再與對方爭論。隨後他前往派出所報案,控訴計程車司機除了照射強光,還惡意逼車並拿刀攔車。

新店分局頂城所長林冠廷表示,警方已通知計程車駕駛林姓男子到案說明。林姓運將則辯稱,他們之前就已發生行車糾紛,是對方先閃遠光燈挑釁,他才以手電筒反擊。至於刀具,他解釋是準備去釣魚用來殺魚的工具。

儘管鹿姓駕駛未提出告訴,但由於林姓運將持刀下車行為帶有明顯恐嚇意味,警方仍依刑法妨害自由罪嫌將此案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起行車糾紛已演變成刑事案件,也再次提醒民眾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交通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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