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父攜喪屍煙彈 兒護爸嗆聲「警所放水雷炮」
- 記者:江昀蔓,吳宇雅|攝影:王經綸|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5.07.28 17:30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28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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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時間:2025.07.28 17:30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28 19:20
近日新北市發生一起毒品案件,一名52歲男子因攜帶喪屍煙彈(含有二級毒品托咪酯)被警方查獲,其兒子為保護父親,竟對執法員警推擠叫囂,甚至揚言要在派出所放水雷炮,結果不但無法幫助父親脫罪,自己反而因妨害公務被判刑3個月。這起事件凸顯了毒品問題對家庭的嚴重影響,同時也提醒大家,面對執法人員應保持冷靜,否則可能讓情況更加惡化。

事件發生在新北市新莊區福壽街夜市附近的公寓大樓區域。當晚8點多,警方發現兩名男子在大馬路上聊天,且機車停放位置可能影響其他車輛通行,便上前盤查。警方隨即注意到其中一名藍衣男子手中拿著電子煙,懷疑可能是喪屍煙彈,立即要求進行檢驗。在檢驗過程中,站在一旁的白衣男子情緒激動,步步逼近員警。原來這名白衣男子是藍衣男子的兒子,明知父親攜帶喪屍煙彈,卻仍試圖護短。當支援警力趕到現場時,迅速將情緒失控的兒子控制住,但他仍不斷叫囂,做出脫序行為。警方多次警告無效後,最終將父子二人帶上警車,回派出所進行後續偵辦。警方調查發現,52歲的父親攜帶含有二級毒品的喪屍煙彈被逮捕。由於第一時間沒有被發現正在吸食,因此以持有毒品現行犯送辦。而兒子因推擠員警並揚言要在派出所放水雷炮,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最終被判刑3個月。
非當事律師黃柏榮表示,托咪酯目前已被列為二級毒品,若施用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單純持有則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他特別提醒,若持有量超過20公克,法定刑度會提高為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通常會先以持有毒品罪送辦,若後續尿液檢測呈陽性,再另行函送施用毒品罪。這起事件最終以雙輸收場,兒子不僅未能保護父親,反而因衝動行為為自己增添法律麻煩,背負了妨害公務的罪名。民眾若遇到毒品相關問題,可撥打戒毒專線0800770885尋求協助。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