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被罷掉!高虹安貪污案出庭被問「穩了嗎?」 她笑致謝

  • 記者潘千詩攝影胡瑞麒
  • 發佈時間:2025.07.28 10:42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28 12:13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民眾黨中央黨部組織發展部專員徐千晴。(圖/胡瑞麒攝)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民眾黨中央黨部組織發展部專員徐千晴。(圖/胡瑞麒攝)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投票案726被否決後,今(28)日上午她因助理費案前往台灣高等法院出庭。受命法官郭豫珍為了訴訟經濟,大概用了15分鐘時間完成準備程序,並訂9月30日上午9時30分行言詞辯論。

高虹安進出法院時,媒體追問「會擔心禮拜四的宣判(與陳時奮的誣告案)嗎?會擔心證人的證詞嗎?沒被罷掉就覺得自己穩了嗎?」高虹安僅笑笑說謝謝,隨即上車離去。

為了高虹安國會助理費案,高檢署由邱文宗、鄧定強2名檢察官,配合北檢檢察官廖彥鈞共同出庭。

台大「公衛文」王郁文。(圖/胡瑞麒攝)
台大「公衛文」王郁文。(圖/胡瑞麒攝)
前高虹安辦公室助理陳奐宇(前)、陳昱愷(後)。(圖/胡瑞麒攝)
前高虹安辦公室助理陳奐宇(前)、陳昱愷(後)。(圖/胡瑞麒攝)


高虹安辯護律師原本聲請6個證人,最後捨棄5人,僅聲請傳喚林家興,辯護人說,當天會推派1人主詰問。

高院法官郭豫珍說,事實經過是被告的經驗,檢辯雙方是法律專業,諭知大家詳細閱卷,不用歷史鋪陳,要求大家回去「構思一下」,簡潔有力說服合議庭,講出能打動合議庭的刺激論點,她強調不是講越久就會贏,她預計當天只給1小時詰問包含論告。

至於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的委任律師詢問法官有關繳交犯罪所得的問題。法官說,犯罪所得多少,當事人最清楚,黃女一再請示法官要繳多少,已與法條規定不符,法條構成要件是「主動繳交」。

法官庭末要求出席的被告高虹安、王郁文、陳昱愷、陳奐宇簽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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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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