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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罰15萬!金門防空演習婦人騎車領錢遭攔 稱沒聽到警報

記者 沈冠勳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7/18 17:05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8 17:14
金門防空演習期間,一名婦人騎車領錢遭攔。(圖/TVBS)
金門防空演習期間,一名婦人騎車領錢遭攔。(圖/TVBS)

金門地區在今(18)日上午10時至11時30分舉行「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由金防衛部及金門縣政府共同執行,模擬敵襲狀況,進行30分鐘防空警報與避難演練,沒有想到演習期間,一名王姓婦人未依規定,於金城鎮騎乘機車前往銀行提款,警方現場攔查後,依《民防法》最高可裁罰15萬元。此次事件凸顯民眾配合防空演習的重要性與相關法規處罰規定。

金門地區此次「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涵蓋交通管制、防空避難及災後救援等多項項目,今日上午10時至10時30分,金城分局員警在演習警報發放後,即管制道路上人、車進行就近疏散、掩蔽,當初步疏散人車掩蔽後,員警也至附近建築物內掩蔽,並持續監控道路上有無人車出現。

 

然而,就在10時27分時,一名王姓婦人無視防空警報,自統一證券處騎乘機車沿民權路往中正國小方向行駛,騎機車前往銀行提款。警方在金門縣國民黨部前發現婦人後立即上前攔查,婦人解釋未聽見警報聲,以為防空演習尚未開始。警方隨即登記婦人個人資料,並引導其配合避難,演習結束才離開現場。

金城分局表示,依據《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開放民眾進入」及「車停,人就近疏散」等管制及演練,先以勸導方式,勸導後仍未配合者,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不過婦人沒有攔停勸阻不聽的情形,初步未發現違反《民防法》及防空演習實施辦法情形。

 
 


# 防空警報# 避難演練# 民防法# 交通管制# 防空避難# 災後救援# 金城分局#金門#防空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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