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案遭上銬 女控警「推頭撞害傷」 警駁斥:她自己撞欄杆
- 記者:江昀蔓,郭穎|攝影:鍾德榮|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5.07.17 17:53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7 19:12
- 記者:江昀蔓,郭穎|攝影:鍾德榮|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7 19:12
台北市一名女子日前到派出所提告時,卻遭到上銬並控訴警方暴力對待,導致身體多處瘀青。女子指控員警不僅故意捏傷她,還在她被上銬後將她推去撞頭,企圖製造她情緒失控的假象,最終被強制送醫。然而,警方對此嚴正駁斥,表示是該女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在先,且是她自己用頭撞欄杆,警方為防止她繼續自傷,還特地為她戴上安全帽並叫救護車送醫。

事件源於藍小姐與社區保全發生糾紛,雙方互相提告。當藍小姐到派出所報案時,她拒絕由特定員警處理,理由是該員警過去有「不正取得違法行為」的紀錄。藍小姐表示:「我就跟他講說,你這個所長怎麼可以這樣子。」隨後,所長表示要對她進行保護管束,衝突因此升級。藍小姐指控在被上銬後,警方將她拖到樓梯處,並「假裝製造成我自傷撞頭的部分」。她展示手上和身上的瘀青,特別指出其中一處是員警刻意造成的:「這邊的點是那個員警,救護人員到的時候,那個員警為了假裝我有咆哮、有情緒不穩的部分,用手是用掐的,很痛的瘀青這樣子。」
藍小姐還表示,警方二度通知救護車到場,目的就是要讓她被強制就醫。然而,中山分局長春派出所所長唐晟倫對此有不同說法。唐晟倫表示:「在上樓的過程中,她自己用頭去撞我們樓梯的欄杆,那同事也第一時間趕快護住她的頭,同時幫她叫119通知她送醫。」唐晟倫進一步解釋,在通知救護車後,警方將藍小姐帶到受理報案區,並為她戴上安全帽,「以防她自己又用頭去撞牆」。事後,藍小姐向分局督察組檢舉,並對員警提出告訴,希望司法能還她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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