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錢爽吃一桌菜!男做完筆錄又犯案 大啖美食遭警圍捕
- 記者:李潔|攝影:高志宏,李皇龍
- 發佈時間:2025.07.17 17:30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7 19:10
- 記者:李潔|攝影:高志宏,李皇龍
- 發佈時間:2025.07.17 17:30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7 19:10
一名花蓮男子因竊盜案件剛在派出所做完筆錄,竟又故技重施,潛入民宅偷走皮夾內四萬元現金及證件,隨後前往餐廳大啖美食。當他正享用一桌豐盛料理時,警方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監視器畫面與嫌犯先前透露的行蹤,迅速趕到現場將其包圍。面對警方盤查,男子不僅拒絕配合,還企圖逃跑並搶奪員警配槍,最終被噴灑辣椒水制伏。這起離譜的連續犯案,讓他在竊盜罪外又多了一條妨害公務罪。

事件發生在14日晚間七時許,一名男住戶報案表示,他在家中洗澡,聽見屋內傳出怪聲,出來查看時發現桌上的皮夾已不見蹤影,裡面四萬元現金和證件全被帶走。受害人立即提供監視器畫面給警方,警察一眼認出嫌犯恐怕是33歲林姓男子。原來這名嫌犯剛在派出所,因另一起竊案做完筆錄。警方回想起嫌犯離開前曾打電話透露要去哪間餐廳吃飯,於是立刻前往尋找,果然在餐廳內發現他正在用餐。
當警察包圍餐廳時,嫌犯正吃到一半。面對警方質問,他起初裝傻。警方進一步詢問錢的來源及是否已付餐費,嫌犯見情況不妙,突然轉身企圖逃跑。豐川派出所長姜承德表示,嫌犯發現犯行敗露後企圖衝出逃逸,遭警方制止後又試圖搶奪員警配槍,警方因此施以辣椒水將其控制。
經查,嫌犯已將偷來的四萬元花剩兩萬多元。由於他不僅犯下竊盜罪,還因企圖搶奪配槍而觸犯妨害公務罪,警方再次將他帶回派出所,不讓他繼續為所欲為。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