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偵辦頂新混油案的前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施教文被同署女檢察官、女檢察事務官、2名女書記官檢舉涉嫌利用公務機會觸碰胸、腰、臀,還用言語虧女方身材,涉嫌性騷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27)日判決罰款,數額為退休前1年月本俸,約240萬元。
施教文自2020年4月至2023年7月間,在彰化地檢署辦公室,對女同事以言語或行為性騷擾;公出執行勤務時,對受其指揮、監督之另3名女同事,分別以言詞或行為性騷擾,致侵犯其等人格尊嚴,並造成冒犯性之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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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子向彰化地檢署申訴,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後,決議施教文有懲戒必要,報由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另監察院也認定施男性騷擾行為認違失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移送職務法庭併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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