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流傳這段影片,凌晨送貨的菜車,遭一輛自小客車,突然切過來,擋在前面逼車,自小客車上,還有人上半身探出車窗,朝大菜車丟擲榔頭。

雲林縣交通隊分隊長蔡維澤:「上述影片該黑車自小客車行為,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
另一件行車糾紛,自小客車和機車。
自小客車兩度按喇叭、並將車子逼近機車,第一次停在路邊。還有第二次,他加速追上機車,逼騎士停下,雙方大罵互嗆。
自小客駕駛vs.騎士:「你是在罵什麼?(要不要去警察局)?」
汽車駕駛還停車下車理論,也報警了。
事發在斗六市大學路,這路段劃分快慢車道,外側車道,汽機車均可使用,汽車疑似認為機車應該騎在慢車道,按喇叭,要他讓道。員警到場後,兩人並未追究或提告各自離去,根據網路影片,自小客違規了。
斗六警分局第五組組長何圳生:「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以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如果要檢舉違規,檢附相關證據上傳網路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