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剛載完客,準備休息,卻因為「內急」衝下車,結果忘記拉手煞車,車倒退五十公尺,撞壞社區消防栓,畢竟人都有三急,而且司機開一趟車,至少兩個半小時,期間如果想上廁所,客運公司說,司機都可以跟乘客說,大家都能體諒。

據了解,公車班次之間通常有30分鐘以上的休息時間,許多司機會將車停在土城青仁路附近稍作休息。事發當天,莊姓司機於早上9點20分出車,第一趟從板橋往行政院方向行駛,於11點20幾分回到土城,原計劃50分後駕駛265紅線往行政院。然而,在休息過程中因生理需求緊急下車,忘記拉手煞車,釀成這起意外。
客運業者雷經理表示,經了解司機的生活、休假和工作狀況都正常,公司將全權負責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他強調,未拉手煞車反映了駕駛訓練的不足,公司將加強這方面的訓練。據悉,肇事司機於109年到客運任職,過去表現一切正常,但這次因「人有三急」而粗心大意釀禍。
除了可能面臨不依規定停車最高處1200元,業者表示將進行內部調查,若有疏失將依規定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