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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遭拖吊!新竹男闖保管場強行開走 辯稱影像AI假造

記者 沈冠勳 陳世明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05 09:45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5 09:45
男子將車停放路邊,嚴重占用車道導致警方拖吊。(圖/TVBS)
男子將車停放路邊,嚴重占用車道導致警方拖吊。(圖/TVBS)

新竹一名羅姓男子2023年11月間,在新竹縣某路口將車輛停於道路邊線外,因嚴重占用車道導致警方拖吊,羅男不滿愛車被拖,當晚直接前往拖吊保管場,無視現場人員阻攔將車開走,事後他不僅挨告,還反控警方拖吊影像為AI變造;新竹地院日前審理此案,並未採信羅男的說詞,依損壞封印罪判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男子將車停放路邊,嚴重占用車道導致警方拖吊。(圖/TVBS)

 
根據判決書指出,羅男在2023年11月22日將自小客車違規停放於新竹縣某路口道路邊線外,占用車道情形嚴重,造成車道限縮,警方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逕行舉發後,將車輛拖吊至交通隊的拖吊保管場;而羅男因不服拖吊程序合法性,直接在同日晚間前往保管場破壞封條,不顧交通隊拖吊保管場在場員警的阻攔,直接將車開走。
 
到案後,羅男否認有毀損封條,並辯稱自己平時習慣將車停在該路口,那邊也有停放別的車輛,當時羅男發現車輛不見,以為遭竊才前往警局詢問,得知車被拖吊後才去保管場領車,並稱未見車門貼有封條,羅男更反質疑警方拖吊過程影像是「AI變造」。
 
男子將車停放路邊,嚴重占用車道導致警方拖吊。(圖/TVBS)

 
新竹地院法官經審查證據後,認為羅男違規停車在先,未依規定手續領車,無視封條及現場勸阻,行為明顯漠視公權力;對於「AI變造」影像說法,羅男也沒提出證據佐證,未予採信。法官認為,羅男被通緝後才到案,開庭經常遲到,還多次提出無關事項,態度惡劣,因此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竹#拖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封條#AI變造#法院#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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