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拿沒錢戶頭換5萬美金!他秒成「詐團同夥」 下場直接關5年

  • 作者引新聞責任編輯黃若維
  • 發佈時間:2025.06.04 15:23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4 15:23
男子因經濟困頓,拿名下3張金融卡及密碼給詐騙集團,妄想換取5萬美元的報酬。(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男子因經濟困頓,拿名下3張金融卡及密碼給詐騙集團,妄想換取5萬美元的報酬。(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反正戶頭裡沒錢,拿來換錢也不錯。」一名男子因經濟困頓,竟將名下3張金融卡與密碼交給詐騙集團使用,妄想換取5萬美元報酬,結果不僅分文未得,還因成為詐團共犯,遭法院重判有期徒刑5年。

據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儀錶板公布案例,當事人阿輝(化名)表示,自己已步入中年,生活不順、收入不穩。某日在網路上接獲陌生私訊,對方聲稱只要提供3張金融卡與密碼,便可輕鬆獲得5萬美元(約新台幣150萬元)酬勞。阿輝當時心動表示:「戶頭裡反正沒錢,拿去換點現金也好。」

依照對方指示,阿輝前往超商寄出金融卡包裹,期間店員曾善意提醒可能涉及詐騙,但他仍執意寄件。起初詐團聲稱需待帳戶有資金流動後再發放報酬,數日後果然有資金匯入,阿輝遂依照要求至銀行臨櫃提領現金並轉交給指定人士,以為任務完成即可坐收報酬。未料才剛領完款,警方隨即上門逮人。

事後,收購金融卡的幕後主謀已不知去向,阿輝卻淪為詐騙集團共犯,最終法院審理認定其協助詐團提款洗錢,依涉犯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阿輝感嘆:「錢沒賺到,還得背黑鍋,真的虧大了!」

警方提醒,詐團常以高額報酬為誘餌收購民眾提款卡與密碼,再指示當事人親自寄件、提領現金以取得信任。實際上,這些行為全屬犯罪,民眾一旦提供帳戶、提款卡、密碼予他人使用,即淪為詐騙及洗錢共犯,後果嚴重。若遇可疑訊息或不明邀約,應立即報警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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